展位申请
>>
参展合同
>>
展位申请
>>
广告申请
参展合同
1、本合同为2008广州宠物水族用品展览会主办单位与参展商之间的场地租赁合同,参展商的参展申请在得到主办机构的书面确认后本合同自动生效。
2、 参展商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,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各项费用,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无效,已交纳费用将被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。
3、 展览会主办机构保留因不可预见因素而更换展览场地及时间的权力,并保留因各种因素而取消参展商参展资格的权利。参展商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要求。
4、 展览会主办单位遵循中国政府关于动植物检疫法、商标法、专利法及版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,反对一切违法行为,并保留现场取消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参展商参展资格的权力。参展商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要求。
5、 展位分配由展览会主办机构统一负责,主办机构有权根据展览会总体需求,变更已确认参展商展位的大小及位置,并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参展商以办理相关手续,参展商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要求。
6、 参展商不得擅自将所租展位转让他人,合租使用展位须经主办机构同意。合租使用展位需确定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责任(一般以报名单位为责任单位)。
7、 任何人未经参展商许可,不得拍摄他人参展展品;展览会主办机构用于展会宣传的拍摄除外。
8、 参展商在现场的广告宣传不能超出其展位范围。
9、《参展手册》所规定的事项为合同的组成部分,参展商应严格按照《参展手册》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事项,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展商自负。
10、参展商特装展台,应与搭建公司签订安全协议;搭建高度及搭建方案应符合主办机构《参展手册》中的规定;展台搭建用电、用料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;设计图纸应于7月15日前交主办机构,由主办机构上报消防管理部门审核。
11、参展商24小时用电的申请及费用由参展商自理;特装展台的照明用电、施工管理费、施工押金等展馆方收费由参展商自付。
12、展览会主办单位在展览期间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,但参展商需自行负责展品及物品的安全、防盗,如有损失或丢失,主办机构不负责任。
13、主办单位、参展商如发生争议,将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。
北方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地址:北京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四层 邮编:100053
技术支持:卓奇.网络服务中心